近日,盐湖区人民法院向我馆移交各类玉器10件,小件铜器1件,共11件文物,属涉案没收的文物。本次移交工作由盐湖区文物局牵头,区法院、博物馆相关人员参加。
我馆领导高度重视,库管员拍照,重新进行清点,登记账册,最后入库保管,完善一系列的移交手续。据了解,本次移交的文物,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,丰富了我馆馆藏文物,充实了馆藏内容。
博物馆相关人士表示,现在区博物馆条件改善了,文物征集工作更要是得到社会各界大力支持,希望本次移交涉案物品成为今后文物征集的一个正常渠道,从而不断提升区博物馆档次,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区法院向我馆移交的文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