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湖区博物馆是运城市区一家综合博物馆,为丰富馆藏,更好服务群众,全面展示盐湖区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和盐湖区形象,传承盐湖区历史文脉,拟实施常年对社会征、收集各类文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面向社会公开征、收集藏品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征集范围
反映我区社会发展的重要实物、艺术品、文献、手稿、图书资料、代表性实物。主要包括:古脊椎动物化石、石器、石刻、玉器、陶器、瓷器、铜器、金银器、其他金属器、漆器、木器、书法、绘画、织绣、雕塑造像、文献文书、文具、货币、印信、近现代文物、民俗文物、杂项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、自然标本等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捐赠。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将收藏的藏品捐献给盐湖区博物馆,博物馆接受捐赠后,根据捐赠物品的历史价值、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,颁发收藏证,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。
(二)移交。公安、司法、监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查处案件中收缴、罚没的文物,案件结案后,按照有关规定要移交文物给区博物馆。
(三)收购。盐湖区博物馆在征、收集文物时,按照公平、合理、合法的原则,按照文物价值和博物馆藏品等级条件确定价格。最后经区博物馆领导班子审定后实施。
三、征集时间
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藏品征集办公室联系电话:0359-8694690
韩世荣:15035096808
2、藏品征集地点:盐湖区博物馆(地址:舜帝陵庙景区内)
3、欢迎广大群众提供线索。
特此公告。
盐湖区博物馆
2013年6月9日